
【黨史學習】 中國共產黨延安歷史——結束雙重政權(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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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打退國民黨頑固派發動的第一次反動高潮期間,1941年2月3日,八路軍后方總留守處主任蕭勁光,致電國民黨天水行營主任程潛、陜西省政府主席蔣鼎文,要求對貪贓枉法、縱兵為患、擾亂后方的鄜縣縣長蔣隆埏予以撤職嚴辦,并提出該縣行政應完全受邊區政府節制。
2月14日,《新中華報》發表毛澤東起草的,由司令員文年生、副司令員陳先瑞、政治委員閻紅彥署名的《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鄜甘警備區司令部政治部布告》,聲明:鄜縣、甘泉兩縣屬于陜甘寧邊區二十三縣范圍,本軍奉命駐防,保衛邊區,對于友軍維護統一戰線,實行互不侵犯。
2月15日,陜甘寧邊區政府主席林伯渠、八路軍后方總留守處主任蕭勁光致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、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,天水行營主任程潛、陜西省政府主席蔣鼎文,在陳述何紹南貪污瀆職、侵吞賬款、販賣煙土、縱兵為患、組織暗殺、破壞邊區、炮擊八路軍等七條罪狀后,指出:為抗戰計,為人民計,為抗戰團結計,擬請將何紹南加以逮捕,并解至陜北,組織巡回法庭,令民眾代表參加審判。電報還提請由綏(德)米(脂)葭(縣)吳(堡)清(澗)警備區司令兼理專員一職,并將綏米佳吳清五縣行政劃歸邊區管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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